近日,在网上一则反家暴的新闻引起了大家的热议。2019年1月,湖北咸宁发生了一起“家暴”事件:丈夫王某某酒后打妻子。事后,王某某向咸宁警方自首。无独有偶,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袁运达指出,对于家暴零容忍,在全社会树立反家暴形象,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义重大。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拒绝“家丑不可外扬”。
一、简要分析
目前,我国反家暴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据中国妇女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共发出7200余份家暴相关法律文书,近40%家暴案件得到解决。我国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也是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这部法律不仅为遭受家庭暴力后遭遇家暴的受害人提供救济,还赋予了加害人对受家暴受害妇女施暴后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等权利。通过《民法典》和《反家庭暴力法》对家暴在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离婚后对加害人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我国在未来应当更加重视预防家暴工作。
二、观点评价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人们普遍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并且很多人将“家丑”和“家规”混为一谈。虽然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但是家暴在现实中的确是最常见、最普遍和最容易引起人们注意的家暴行为。而我们应当对家暴进行正视和反对,对于家暴我们应该采取零容忍之举。因为家庭暴力是对每个家庭成员安全尊严最大的侵害,如果被加害人对家庭暴力充耳不闻,或采取隐忍不发,长期忍受家务事不出家门,那对整个家庭都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所以,希望在社会中形成重视家庭暴力的氛围和良好习惯。
三、写作过程
“论点”:针对文章的题目,我选择了反家暴。理由:家庭暴力给我们带来了极大地伤害,造成精神伤害。同时,家庭暴力也是社会的一大公害,是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威胁。“论据”:文章以“家暴”为中心,以家暴是不是中国特有为论据,以“家庭暴力”是否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为论据,提出了“反家暴,人人有责”这一观点。作文整体思路为:分析“反家暴”事件发生的原因;阐述了“反家暴”应该采取的措施;对一些极端病例进行了警示;最后还给出了一些具体对策,以方便大家提出自己不同于别的观点。
四、结语
对于“家暴”,我想,我们应该保持一颗平常心,既不能对“家暴”嗤之以鼻,也不能视“家丑不可外扬”为无底洞。这都是对“反家暴”事业的一种误解。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施暴者施暴的行为,就必须严格执法,只有做到严格执法,才能保护受害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的杜绝家暴再次发生,还受害者一个美好的家庭环境和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