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一般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是一种持续性、经常性犯罪。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家庭都存在家暴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比较偏远或贫困区域,或者存在家暴受害者较多、施暴者多为男性等情况下。家暴没有伤不能报警吗?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遭遇家暴并没有报警,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吗?对此,法院会根据情况做出裁判。
1.在家庭暴力情节较轻,双方一般同意离婚,或者夫妻一方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
但是,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并已达到离婚的地步。那么,法院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夫妻矛盾双方进行劝和、调解或判决离婚。对感情确已破裂的案件中,如果确实不存在夫妻共同生活、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形,而双方均无过错,则可以判决准予离婚。这是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最基本、最普遍的裁判原则。这种情况下,只要施暴者不实施家庭暴力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与自己解除婚姻关系。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提出离婚的受害者来说,如果对方再次实施了家庭暴力而且有过实际生活经验或者相关证据证明施暴者已经实施了家暴行为,并且法院认定是一方过错导致婚姻失败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了。
2.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各自的工作、收入长期分居两地共同生活的情况。
如果双方长期分居两地共同生活,严重影响了夫妻间情感,并且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因家暴导致一方受伤并受到法律制裁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否在外工作,当事人都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如果遇到因遭受家暴导致当事人无法正常工作为由要求进行司法鉴定的,不予支持。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必须注意调查家暴导致当事人受伤后进行司法鉴定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当事人在申请司法鉴定时一定要谨慎进行。
3.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同居关系而导致婚姻关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配偶者有权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但是,有配偶者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婚而被撤销婚姻或者被撤销时具有重婚的主观故意的。基于以上两种情况的不同判决结果。如果当事人不愿离婚但又在生活中存在着家暴行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也有很多夫妻是因为家暴而离婚的。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个关于家暴法律依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4.一方受到暴力威胁,被迫离家出走,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致使男方死亡或者女方重伤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上述法律规定均属于《婚姻法》禁止家暴的法定情形之一。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离婚调解,若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时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的,应当依法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