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朋友父母不同意同居

这段感情从开始就不被父母看好,如今,也没能走到一起。17岁的陈晨(化名)为了帮父母实现愿望,跟17岁的重庆女孩杨艳(化名)开始了同居生活。近日,陈晨和杨艳被父母告上法庭,因为父母反对他们在一起。两人到底怎么走到了一起?

17岁女朋友父母不同意同居

1.父母提出不同意两人同居

今年6月,陈晨和杨艳通过微信聊天,确定恋爱关系,随后陈晨把自己父母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杨艳。陈晨说,父母不同意他们一起住在一起,他也非常后悔,父母说没有好好教育孩子,希望他们以后能相互理解,毕竟17岁的年纪也要好好对待自己的爱情。在父母的劝说下,两人于今年6月底开始同居生活。

2.为了实现愿望开始同居生活

去年8月,父母商量着为女儿找个男朋友,“我看她长得还可以,就想把她嫁给我,好帮我们实现愿望。”为了这个愿望,陈晨和杨艳开始同居生活。同居期间,杨艳说想吃什么就给她买什么,陈晨也会尽量满足她,甚至会主动分担家务。陈晨说:“她家里有个弟弟妹妹,我就经常照顾她,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给她留着,还给她买衣服买包包什么的。”

3.杨艳不同意两人关系再破裂

就这样,两人同居了一年,但却没有取得什么进展。为了不影响陈晨的学业和工作,两人只在周末聚一聚。有一天,陈晨说,杨艳不同意两人继续在一起,说两人是在结婚的情况下才同居,并且陈晨也没有要杨艳生活费的意思。

4.父母表示尊重杨艳意见,但不同意同居

为了帮杨艳实现梦想,陈晨和杨艳在重庆本地也开始了同居生活,陈晨每天早出晚归,甚至晚上十一点多才睡觉。但是杨艳父母对他们的同居行为并不满意,因为这是两人自由恋爱和结婚的体现,虽然陈晨承认对杨艳也有过承诺。但是在同居问题上双方父母态度不一致,杨艳母亲认为如果是在异地恋同居对双方父母都没有好处,而且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5.律师说法

重庆大城律师王德江认为,父母的初衷是好的,但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如今孩子越来越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2岁是一年之内进行结扎手术的年龄,13岁是一年之内做人流手术的年龄,14岁是做绝育手术的年龄,15岁是人流手术的年龄,16岁以上的男女双方则可以进行婚前的性行为并进行了安全度检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可以同居了。在此期间,如果两人对这件事没有约定好的话,双方之间还是存在协议关系的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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