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家暴,相信大家都知道是什么?相信大家的第一反应是家暴。如果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家暴男性,很多女性朋友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但是,报警不是唯一渠道。有很多家暴后被发现只是身体上遭受了伤害,但是精神上遭受了伤害,很多女性会选择到家庭暴力中寻求心理支持,而不是直接选择离婚。
1、及时报警
很多人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但是家暴行为一般发生在家庭内部,且受到伤害后果较轻,一般不会选择及时报警,而会选择在24小时内甚至更短时间内,寻求法律解决方案。因为一旦民警出警到达现场后,对于证据收集是有一定要求的。如对方有暴力倾向、有继续家暴倾向,警方可以出具告诫书等书面材料,要求对方停手、以后不再犯一样以达到制止家庭暴力的目的。若无法出具告诫书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加害人出具书面保证书并说明其暴力倾向,并将对方相关情况向妇联或者居委会反映、求助。
2、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于家暴行为并不是法律禁止的,很多情况下女性受到伤害后为了防止对方继续家暴,往往会选择报警,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如果仅仅因为身体上受伤就选择报警的话,对于家暴行为来说反而会起到反作用。因为报警以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施暴者所犯过错程度进行处罚,如果施暴者比较轻微的话,可以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在报警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会被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甚至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果被拘留之后在家里又被殴打,受害女性朋友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要求对方对自己进行赔偿要求离婚。因为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请求赔偿的,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一种救济措施。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申请人所在单位及相关人员、申请人所在学校、未成年人及残疾人生活的地区范围等在内的七类禁止行为。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做出。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后90日内作出是否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分为保护令生效前、保护令生效后两种情形:保护令生效前(即受理申请之日)或者保护令生效后(即申请被拒之日)一年内申请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保护令。
4、提供有效证据
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后,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首先,可以将暴力的时间、地点、施暴者的身份信息、施暴者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等证据搜集起来。其次,可以在家中安装监控摄像头或录音设备,记录家庭暴力后实施家暴行为的全过程。最后,可以向当地妇联组织进行投诉、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