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之间有家暴行为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很多人对于家暴会嗤之以鼻,认为没有必要离婚。其实家庭暴力不分男女老少,无论男女遭受家庭暴力都是可以要求离婚的。有些女性受家暴后往往选择沉默和忍耐,所以不愿离婚,甚至很多男性会以“我只是和你吵架而来”来拒绝离婚。那么家庭暴力应该离婚吗?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家庭暴力的概念。
1、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这种行为在中国历史上就有记载,《礼记》中就有记载:“虐,从之;施,从之。”《孟子·离娄下》中记载:“以暴制暴,暴之与,仇之与焉。”中国古代对于家庭暴力的规定,基本就是用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罚;现代国家则将家庭暴力作为婚姻破裂时的法定事由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双方当事人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2)婚前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但同居一年不到2年的;(3)婚前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且严重伤害其身体、精神健康的;(4)致使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无法分割或明显缺乏必要共同生活财产,影响夫妻之间财产公平合理的处分。
2、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或捆绑等方式,对其身体、精神等进行伤害行为。
在我国,对家庭暴力进行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一般以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依据。家庭暴力的情节轻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作出对施暴者不予以拘留或者警告等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家暴行为,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撤销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家庭暴力是夫妻关系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它不但使家庭关系紧张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还导致夫妻关系趋于恶化。如果家庭暴力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和家庭团结的话,那么就应该选择离婚这种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家庭暴力具有特殊性,家暴受害人受伤害后有可能陷入长久而身心疲惫的痛苦之中。
婚姻生活中,家暴往往会持续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在这期间,受害人对婚姻产生恐惧、无助甚至绝望感,不想再回到婚姻生活中,更不愿意接受新的婚姻。一旦家暴持续时间过长,受害人可能会彻底与施暴者断绝关系。当家庭暴力长期无法得到有效的处理时,会导致离婚收场,这种方式伤害的不仅是女方自尊,更多在于女性的心理。家暴不仅对受害人造成了心理上的伤害,还影响到社会治安及家庭的和谐稳定,特别是对妇女儿童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因而应当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