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这种家庭暴力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暴力行为,我国的法律对于家暴的认定是有明确规定的。所以家暴是可以立案的。但是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家暴受害人去派出所报警或者法院起诉。那么家暴可以起诉故意伤害吗?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以及《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有明确的规定,而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对是否存在家暴以及是否存在故意伤害等问题也有着明确规定。
1、家暴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暴力、殴打、限制人身自由、软禁等。
《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婚姻家庭关系中有关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六条规定,家庭暴力形式分为:身体暴力、经济暴力等。暴力行为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其他方式导致离婚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但暴力行为不以造成轻伤或身体伤残为要件,而以造成轻伤或身体伤残为标准进行认定。上述其他形式都可以通过询问受害人进行确认来认定。对于非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以及抢劫罪等暴力犯罪情形,一般不需要以故意伤害罪来认定。另外,对于家暴行为中存在有暴力、虐待、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威胁行为也可能构成家暴行为。
2、家庭暴力既有家庭内部的暴力也有对配偶的殴打。
在家庭中,对配偶的殴打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家庭暴力形式,这也是导致家暴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也是法院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所谓殴打是指因身体上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而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同时,为了避免因虐待引起夫妻关系的恶化,所以对加害人又采取了一定措施,如在对方身上插插针、掐住对方颈、用胶带缠、打耳光等手段等等。当然这种方式很难被认定为家庭暴力,而更多是存在一种殴打威胁、殴打致伤、恐吓甚至威胁等方式进行的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家暴行为,当然这类行为也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的行为。从司法实践来看,家庭暴力大多都存在着明显的受害人在离婚诉讼中难以提供证据证明其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出现和有实际伤害事实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对对方进行判决。
3、因家庭生活中产生的矛盾引发施暴行为在离婚案件中是否属于家暴范畴,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
家庭成员之间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是很正常的,在这些矛盾当中,有因生活琐事而引发的家暴,也有因矛盾激化引发的家暴。而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家暴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严重危害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行为,其存在过错并导致家暴行为发生,在离婚案件中就属于一种家暴行为。在《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之前婚姻家庭纠纷多以行政调解为主,在《反家庭暴力法》颁布之后,离婚案件中是否属于家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于家庭暴力有明确规定,那么家暴可以起诉故意伤害吗?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造成对方身体伤害等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尚未达到人身安全刑事责任年龄、或者造成对方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可以处十日以下拘留。"因家庭生活纠纷引发的家暴行为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
4、施暴行为是否造成人身损害后果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造成损害后果的手段:一般是语言暴力、谩骂、恐吓等粗暴方法。(2)造成损害后果的性质:一般属于轻微伤或无功能障碍的行为。(3)造成损害后果的危害程度:通常情况下,故意施暴的一方以重伤或死亡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在损害后果上,双方具有共同特征上的过错,但是施暴者又没有与受害人共同生活,所以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造成损害后果时,只需知道行为是故意实施的,就不需要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根据以上的分析,家暴是可以起诉故意伤害的。家暴产生后果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肢体暴力、精神暴力等等,都是可以提起刑事诉讼的。但是家暴对婚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是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修复的,所以夫妻双方要尽快修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