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别人钱,是否还得为其还?夫妻二人生活在一起,共同的经济收入由谁来支付?夫妻双方有没有对家庭财产进行约定?如果没有,如何处理财产?这几天,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82888000反映上述问题。
案例一
孙先生是名货车司机,他的妻子是一名大学老师,两人育有一子。去年4月,孙先生的妻子与同学张某结婚了。婚后二人感情不温不火,一个月前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去年6月,孙先生的母亲去世后,在遗产分割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孙先生认为这次事故的责任方不应该为自己出钱。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欠了别人巨额债务,因此他起诉要求张某还债。律师解答:由于妻子和另一名男子属于夫妻关系范围内,他们所欠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