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的共同生活及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夫妻双方的利益和家庭的稳定。夫妻关系的好坏与家庭、国家、社会以及个人都有密切关系。所以在法律上对夫妻关系进行界定有其严格标准和法律依据。那么夫妻感情破列咋办呢?
一、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在什么情况下分割财产?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离婚或丧偶后缺乏生活来源而缺乏生活保障的,离婚时有权向抚养方请求补偿:(一)双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重大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二)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三)双方所负债务明显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对共同财产多分或者不分给一方所有或者部分给一方所有;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当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离婚时,有抚育证的婴儿由一方抚养则归一方所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感情破裂时如何举证?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夫妻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夫妻双方对于离婚条件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共同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申请的时候,人民法院已经判决准予离婚的,双方应当自婚姻关系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离婚。如果婚姻关系已经生效的话,只要双方存在上述的申请离婚的条件,就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感情破裂时该如何举证呢?
三、离婚时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这一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体现,在我国古代社会中是合法制度,因此《婚姻法》对夫妻关系的界定也是根据这种规定来制定的。因此当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是不能请求损害赔偿的。但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是允许提出损害赔偿的。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平等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因此在离婚纠纷中,如果是夫妻双方关系恶化导致离婚的,此时双方均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四、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你该怎么处理?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目前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夫妻财产协议分割和共同财产分割这两种。这两种都属于夫妻财产协议分割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离婚时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离婚后归无权处分的一方所有;婚后由一方负担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离婚后归另一方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应平等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女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