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庭暴力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我们应该对此有充分的了解,当我们发现自己受到家暴的时候,要及时的进行阻止,这样才能避免家暴危害家庭的未来,对我们的家庭和个人产生负面影响。那么,家庭暴力犯罪该怎么定罪呢?夫妻双方都有过错,如果对此造成对方身体、精神等多方面出现伤害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家庭暴力犯罪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是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
1、情节恶劣,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我国刑法中规定,对被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应当判处死刑。如果只是轻微的暴力犯罪,比如在被害人身上划伤,或者只是导致她的身体软组织损伤。这种情况,一般就可以不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后逃跑,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恶劣,多次实施家庭暴力的;
家庭暴力一般是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侵害人的身体自由和人格尊严。以打骂、捆绑等方式进行家庭暴力,情节恶劣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一个较为严厉的打击家庭暴力的罪名。但有两个例外:第一是情节恶劣的故意犯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人群使用暴力或严重危害其人身安全的犯罪。第二是情节恶劣的过失犯罪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次故意犯罪致使被害人重伤的犯罪还可以定为故意杀人罪;第三次故意犯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或致人重伤情节恶劣则可以定为故意杀人罪。
3、具有家庭暴力犯罪前科,多次实施家庭暴力的。
具有家庭暴力犯罪前科是指曾因家庭暴力被行政处罚、判刑或劳动教养过的人,在实施家庭暴力的时候不能再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否则就是刑法上的共同犯罪。而多次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则可能被判为故意伤害罪,或是故意杀人罪等严重恶性暴力案件,所以,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并不一定就构成犯罪。如果确实有上述情况的,要进行处理的是家庭暴力犯罪一般的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制度。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一)多次实施家庭暴力的;(二)因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家暴给受害者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后果,那么家暴施暴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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