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生活中很多的情侣都会因为没有结婚而导致同居生活,那么同居生活中到底要不要分手呢?法律上是不是同居关系?如果是同居关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同居关系中如果同居期间,双方都有做父母的义务的话。那么同居有小孩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一、法律上是不是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经合法登记结婚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法》第23条规定“男女双方均享有婚姻自主权。任何人不得以结婚为目的进行非法同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与他人结婚。”但是,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双方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对于同居的认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男女双方是否存在同居关系,是否符合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是否具有结婚登记条件;第二,同居关系是否有法律效力(是否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恋爱男女提出同居后被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事实,我国法律上没有相应的规定或规范。《婚姻法》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规定为“事实婚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四条“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双方在法律上属于“事实婚姻”而非“同居关系”或“非法同居”(《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婚后尚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中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双方同居生活,在经济上各负其责”)一方如不履行婚前的义务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会导致夫妻关系无效等。
二、如果是同居关系,应承担责任吗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加以干涉。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后,其配偶不得非法干涉其自由恋爱、结婚和离婚;禁止任何一方对配偶隐瞒或欺骗对方,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对方权益;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名义实施其他妨害夫妻自由的行为;禁止以结婚名义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因此,对于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男女双方来说,只要有结婚打算就应该尽快走到一起好好生活吧!其次,对于法律规定要实行离婚制度,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如双方离婚时仍同居生活在一起了的,一方无过错的话,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但是如有过错的话,应给予对方适当处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一方患有重性精神病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造成子女伤害后果等需要抚养子女费用的,另一方不得请求另一方给予抚养费。另外,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不得分割;一方因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登记疾病而与他人同居生活造成其他损害的,另一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三、同居后,双方要不要共同抚养孩子
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发生了不健康的关系,那么即使现在没有登记结婚,也有成为父母的权利。当然这需要考虑是不是因为同居导致亲子关系出现了问题才会这样,这就要看双方是否有过错了。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出现了意外,或者是其他一些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双方发生了关系,那么双方有义务承担起抚养孩子、对孩子教育以及抚养方面的义务。如果两个人都没想要将孩子生下来,但是都想要共同抚养,可以要求进行抚养的话,那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对孩子进行适当地抚养和教育,如果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后出现了一些问题,法院也会支持双方要求抚养孩子的请求。对于同居期间发生婚姻关系而导致孩子产生了亲子畸形,比如有出现孩子早恋以及虐待孩子等行为等等都是非常不好的事情。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尽量避免和解决这个问题:尽量避免让孩子和另一半同居,减少发生亲子畸形的情况发生;另外两个人对于孩子也可以共同抚养孩子而非一定要分割财产;另外两个人要共同承担起抚养孩子以及教育孩子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以上文章介绍大家了解到了“同居有小孩怎么分手”这一问题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希望大家以后在遇到类似事情的时候也能积极去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