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要迁出户口,那就先知道夫妻随迁的条件是什么?夫妻随迁有哪些条件?什么是夫妻随迁?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夫妻一方或双方已在本地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5年以上。
这里所说的“5年”是指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且不在本地生活5年以上。另外,符合这一条件的夫妻,是指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生活3个月以上。如果是外地户口,那么不符合条件就要面临迁移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238号)规定:“户口簿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本人的真实姓名和性别;(二)居民身份证号码;(三)婚姻状况或同居关系情况;(四)直系亲属关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情况。”同时,根据《天津市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结婚登记不包括收养登记、复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2条规定:“已婚妇女可以办理同工同酬或者子女父母双亡时随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男方或女方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
大专以上学历的,中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有博士学位的,还必须具备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工以上技术职称。其中,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必须在20周岁以内,中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为45周岁以内;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内,中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为50周岁以内。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和你的爱人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话,那么你们将不需要在婚后去找第二个人来满足这两个条件,但是需要在其结婚后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进行办理相关手续,这样就可以满足随迁条件了。关于夫妻随迁,你了解多少?
3、夫妻一方或其配偶具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要求;
所谓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主要是指指符合国家、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条件,包括夫妻一方或其配偶无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父母均已生育子女;对夫妻一方或其配偶无违法行为、子女已经出生的,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或优待;对一方或其配偶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为的,应给予相应罚款或没收财产;此外,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合法生育行为,或因其它特殊情况生育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也可要求随迁配偶并办理落户。具体办理条件和流程请参考相关资料。
4、夫妻共同居住一年以上且双方父母均已在本市养老保险参保。
在夫妻随迁条件中,“共同居住一年以上且双方父母均已在本市养老保险参保”是很重要的一条。因为共同居住在一个城市里不仅可以享受与其他城市同等的养老待遇,还能享受与所在城市其他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如果这个条件中“父母均已在本市养老保险参保”这一条符合“共同居住一年”的要求(在这一条里夫妻双方必须要有一方退休前在本市的养老金记录)就可以享受和父母同等的公共服务。但如果共同居住在两个城市的时间相隔过长,那也是不行的,这一条里就不能再做要求了。如果是夫妻双方为一方的户籍迁移来的或者男方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的,是可以再进行申请转移到女方户籍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