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结束后,女方发现自己遭受家暴,该如何维权?夫妻离婚时,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基本权利。禁止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离婚时夫妻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但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其生活困难的一方请求经济帮助
经济帮助是国家在发生经济困难时给予的特殊救济。在中国大多数情况下,财产是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因生活所需支出的费用可以一起结算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法律责任】婚姻家庭中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经调解不达成协议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过错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一方来说,无过错方也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对因财产约定不明或经调解不达成协议的,无过错方在不影响夫妻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基础上也有资格请求损害赔偿费。
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若干倍抚养费。
这条法律规定的是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而请求报酬的范围。抚养费属于财产范畴,其具体范围为:(1)婚姻法所称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2)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3)丧葬费、死亡赔偿金;(4)死者生前为抚育子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5)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等。另外还有婚姻法所称的债务清偿范围,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因侵权或无过错方造成离婚时无过错方应承担债务及清偿债务应承担的责任。如子女抚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债务应当是因侵权或无过错方造成夫妻离婚时无法实现财产权益和利益得到有效补偿或赔偿时产生的债务纠纷;如丈夫不履行抚养义务及对家庭重大贡献应承担一定补偿义务等债务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还有未婚生子随父生活和接受高等教育可能带来的高额学费等费用;还有赡养年迈父母等问题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这些债务都不能由夫妻一方单独承担或者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解决。
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一方要求分割财产的,可予适当分割。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份共有,但是最少应当履行一半以上份额的财产分割出资、债务承担。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分割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家庭暴力情形;(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离婚时女性分割共同财产时,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分割: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共同财产严重损失,无过错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在此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有必要注意夫妻双方存在严重的夫妻关系时不要“自投罗网”或采用一些暴力手段来应对离婚纠纷。当然在离婚时除了以上这些条件外,如果双方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也会给双方带来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