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庭暴力都是家庭内部矛盾引起的,家庭暴力不仅仅只有家庭内部的矛盾和问题。很多家庭暴力都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有家暴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理?我国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若受害方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会在调解时酌情予以赔偿,以消除受害人内心的恐惧感,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如无正当理由不能提出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则根据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予以赔偿。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会酌情确定赔偿金额。如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又遭受了二次伤害,法院一般可根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精神损害赔偿可依据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产生的悔罪、谅解等表现酌情确定。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如果愿意,也可在取得受害人谅解后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2、对于无过错方而言,如果受害方对自己实施了家暴,或者是因家暴而被侵害了人身安全权益,无过错方可以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提出离婚诉讼,同时要要求法院准许双方离婚,并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进行诉讼。
法院对家暴案件,要查明施暴者的身份,以及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情节,对家暴的加害人和行为人依法做出处理。具体处理情况要根据受害人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家暴行为是直接由加害人实施的,加害人在实施家暴时没有使用暴力或故意拖延时间,一般不会受到法律法规追究。而如果是侵害人在实施家暴时使用暴力或者故意拖延时间,这就需要加害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加害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后仍然对被申请人继续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综合考虑受害方家庭经济状况、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等因素给予分居的一方一定数额物质上的赔偿,并根据《反家暴法》第二十条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处理而作出裁定离婚,同时判决由有关部门在人民法院制作执行裁定书前予以执行。
如果受害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首先考虑受害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金额与分居期间遭受或者应当遭受家庭暴力损失情况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遭受家庭暴力构成要件。受害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一并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分居期间);受害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同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一种具有人身安全保护性质的民事裁定,目的在于禁止家暴行为、限制家暴受害人人身自由及禁止受害人虐待、骚扰受害人及其亲友。受害人一旦遭受家庭暴力需要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要提供自己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发前24小时内是否有报警记录等。法院会根据受害人申请作出是否予以受理或者驳回申请之决定。如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受害人有权请求离婚,但是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生活,不得以任何理由殴打或者残害被害人。
5、受害人若被侵犯了自己利益而要求赔偿金额过高或者要求对其进行精神赔偿、物质赔偿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一般来讲,对家庭暴力的民事侵权责任,主要适用《民法通则》第99条。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侵害、精神侵害以及性侵害行为。目前,在我国法院适用于家庭暴力有以下几个方面:家庭暴力包括对女性、儿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实施的身体侵害、精神侵害以及性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