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家暴的人,其中有一种人是孩子的父亲,他对孩子施暴会被判刑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很难判断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还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有许多未成年人被家暴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公安机关不敢报案,因为担心会被拘留或者受到治安处罚措施,那么法律是否会因此对施暴者进行惩罚呢?
一、从刑法上讲,施暴者对未成年人实施暴力行为致其重伤或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施暴者没有暴力行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所以对于施暴者没有暴力行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不会受到刑法处罚。
二、从刑事诉讼法上讲,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伤害)行为的情况,经有关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可以对受害人进行治安处罚;
而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收容教养。因此只要达到了未成年人犯罪(伤害)行为,而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保护的,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是一蹴而就的问题。那么对于暴力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呢?
三、如果公安机关没有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对受害人进行惩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发生时,需要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但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也不能对未成年人进行殴打。我国刑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有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暴力行为拒不改正,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反家庭暴力法》对施暴未成年人也明确规定了一系列惩罚措施。例如:《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将被监护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对严重缺乏生活困难、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以及处于危险状态的被监护人给予临时生活照顾;妥善安置、救助家庭暴力受害者;对因家庭暴力造成未成年子女心理、生理上造成严重伤害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等等。
四、由于未成年人遭受家暴时间较长,且经常处于家庭暴力之中,法律不允许对其采取刑事自诉。
在我国刑法中,刑事自诉的罪名有四个,分别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以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对于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规制并没有明确提到。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刑事案件中不会因其遭受家暴而获得刑事处罚,而且其不会在公安机关报案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向法院提起自诉。而且针对未成年人发生家庭暴力后可能出现无法摆脱困境的问题,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遭受家暴后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但未成年人是否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个例外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