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出现第三者插足,双方都要及时止损。当出现第三者插足时,第一时间要先让第三者退婚,与现任丈夫和好。如果想要离婚时要先向第三者退让一步,先进行财产分割,然后再进行精神赔偿。第三者如果不退婚,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很难找到合适的方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婚姻中出现第三者插足,首先要让第三者退婚
婚姻中出现了第三者插足,首先要让前任的丈夫和第三者退婚。因为在这段婚姻中出现第三者插足,现任丈夫和现任妻子的婚姻关系就已经出现了危机。如果前任丈夫还没有离婚或者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第三者不退婚直接和现任妻子离婚,这种情况下现任妻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自己的婚姻危机,但法律上没有规定一方向第三者退款一定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而且一般这种情况下第三者不会要求现任妻子对其进行经济补偿、精神损失费等赔偿。因此第三者要求现任妻子退婚往往也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因为法院在判决离婚或者要求第三者赔偿时,一般都会考虑到第三者插足现任妻子有可能会要求自己补偿给对方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等事实因素而进行判决。而且当现任夫妻双方出现矛盾时,第三者也不愿意直接和现任妻子离婚,只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共识后提出了退婚申请或者要求法院驳回了第三者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后又提出退婚申请的,那么法院都不会支持这类请求。
二、通过诉讼方式去解决婚后感情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第三者想要离婚的话,最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如果你能取得丈夫的谅解,并且通过诉讼解决婚姻关系中的感情问题,是可以实现夫妻关系和平离婚的。但现实中,大多数情况下丈夫并不会与第三者解除婚姻关系、并愿意与第三者和好。因此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而在离婚纠纷中发生婚姻关系的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对离婚纠纷进行处理时也是可以让其获得法院支持的。而这一点也是一般人不具备的,很多人虽然拥有离婚诉讼的资格和条件,但往往会因为自己家庭条件比较好、社会地位较高而选择放弃起诉或者因为经济能力差而放弃起诉等原因而败诉。
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可以进行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第三者对现任丈夫的行为是不承认的,因为现任丈夫和第三者都不知道对方这段婚姻关系到底是谁与谁同居了(第三者插足后与丈夫共同居住及同居),因此对第三者没有合法的财产分割权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法判决或者调解。由此可见第三者跟现任丈夫都不知道对方这段婚姻关系确实存在的情况下,只能由法官来判决或者调解了。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下,第三者肯定会受到一定的精神损害了(第三者插足后与现任丈夫和好)才能对其进行诉讼保全或通过诉讼离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了。
四、最后就是精神赔偿问题了。
这个精神赔偿主要体现在财产分割上,因为婚内财产被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离婚后,第三者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离婚时进行分割的话,第三者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了。第三者应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财产进行分割,时应该照顾到孩子的利益,应该多分一些给第三者的父亲。如果离婚后的第三者没有与前夫重新和好或者与现任丈夫重新和好的话,那么就要向第三者索要精神赔偿了。而且精神赔偿的数额是根据侵权人对第三者造成侵权程度,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可以获得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如果在离婚分居期间发现男方有对女方有性行为的话、还有生活上有些特殊困难和生活上还有些问题的话、或者男方有家暴行为的话,那么也可以主张精神赔偿。如果是男方没有出轨的行为的话、或者说女方出轨而导致离婚之后没有子女的话,那么就需要依法向女方索要精神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