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的条件是男女双方必须要解除婚姻关系。在解除婚姻关系时,法院一般会按照《婚姻法》第32条规定,判决离婚。那么,在家暴起诉离婚后多久可以判?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分居;家暴案件与其他案件的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家暴行为是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家暴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1、《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家庭暴力情节恶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视情节轻重,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实施家庭暴力,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过错方:
过错方包括配偶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严重损害家庭幸福的行为;无过错方具有过错的有以下几种情形:1、重婚:与他人同居。
3、《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禁止对无过错方暴力行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协商。对家庭暴力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处罚的是加害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第32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过错方: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责令他(她)们必须继续犯罪或者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活动。同时,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向加害方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减轻或者免除其赔偿责任。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家暴损害赔偿诉讼或者申请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5、《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过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项是实施家庭暴力;第三项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第四项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这是将家暴行为认定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定要件,因此在家暴起诉离婚后是有机会获得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