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记者报道,2018年5月11日,在上海打工的张女士报警称,自己被丈夫家暴了,还被殴打致面部受伤。记者了解到,这是张女士第二次报警说被家暴了。去年5月9日,张女士和丈夫李先生离婚,她称,自己从2010年开始一直被李先生殴打和辱骂,她说她被家暴后一直忍着不报警。但是有一天,她发现李先生偷偷玩手机后开始辱骂自己、打自己脸。3月22日凌晨1时许,张女士终于忍无可忍再次报警。
1、张女士和丈夫李先生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先生对张女士实施殴打、辱骂的行为持续多年,并且张女士多次报警。
张女士要求李先生停止对其实施殴打、辱骂行为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实施家庭暴力。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本案中张女士因多次报警,而警方出具调查笔录显示,张女士曾多次要求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而丈夫李先生则称自己从未对张女士实施过家暴行为。张女士因害怕再次出现家暴问题而选择多次报警并没有错。
2、张女士的丈夫李先生多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存在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2017年9月,李先生在其朋友帮助下,将张女士的母亲撞伤,在医院治疗两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李先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可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海市道路交通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民事法律行为负责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3、张女士称,李先生曾对自己实施殴打殴打、辱骂等侵害行为。
张女士曾多次报警称在外被丈夫殴打。李先生的朋友张女士称,李先生曾对张女士实施言语辱骂。张女士还称李先生的朋友圈中经常出现侮辱女性、贬低女性、侮辱女性等内容的言论。张女士还向法院提供了其被殴打的视频。
4、张女士称,李先生经常酗酒,抽烟成瘾的他还常常以打妻子相威胁。
据了解,李先生是黑龙江人,在上海工作,现居住在浦东新区某小区内。张女士称,结婚后她曾去医院看望过李先生,但是因病住院治疗了半个月时间未见李先生。据其介绍,此前两人关系一直不错。李先生有外遇行为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和生活。今年1月,李先生因为妻子怀孕再次实施暴力导致离婚,张女士要求与丈夫离婚并且带孩子回黑龙江生活。张女士还表示,夫妻俩虽然长期分居不离婚但李先生在外遇行为严重影响了他和孩子的生活质量。为了保证两人今后能有个安稳平静的日子,张女士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