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之间用钱分手是指双方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基于某种目的或者某些原因产生了共同债权债务关系。在恋爱关系中,双方在恋爱过程中,除了正常的共同生活消费外,还经常会用金钱进行一定范围的交往。由于双方经常会发生经济往来,情侣之间发生分手时,往往会有大量的金钱遗留在对方手中,那么情侣之间用钱分手要还的吗?下面就由天一律师事务所法官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民事行为:
(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民事行为;(二)行为人没有独立意思表示或者表达能力;(三)不符合诚信原则;(四)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五)以欺诈、胁迫等手段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其他无效民事行为。
2、情侣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共同消费的,但是可以用金钱投资或者其他物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投资或者其他物品,但是不能作为赠与的理由。
情侣分手后,一方可以用金钱投资的,其本质是为了自己而做出的购买行为,但是必须证明该投资是属于一方个人的消费。如果用金钱给对方购买自己喜欢的物品,并在结婚之后作为赠与与恋人共同使用将会受到法律制裁。但如果双方之间存在长期的金钱往来,有互相赠予对方商品、服务等行为,则属于共同债务。
3、这也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共同财产分割的一个基本原则。
离婚诉讼中,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经营产生的收益和价值,包括各种房屋、车辆等房屋财产和生产经营所得等其他财产。个人财产一般指个人财产所产生的价值。因此,对于情侣之间发生的大额消费或者是赠送给恋爱中对象给对方的钱,若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也不能认定为属于共同财产。对于给付方式有明确约定或有其他证据证明是赠与或赠送的除外。
4、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规定,离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种类和财产状况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考虑夫妻一方的抚养情况、家庭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分割共同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五百元的,可按五百元计算。
5、由于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恋爱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借款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恋爱期间双方日常消费支出较大,且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这是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消费贷款,法院在审理中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关于双方在恋爱期间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主张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主张,如夫妻一方因另一方经济困难向他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或者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