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家暴在婚姻中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经常会有家暴的事情发生。一般家庭暴力案件都会涉及到孩子,那么家暴子女抚养权怎么判?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家暴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起来看看吧!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关于暴力儿子抚养权归属的案件,原告袁某(女)与被告王某林(男)离婚后未就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判决离婚后王某林与袁某共同抚养女儿袁某(10岁)和孙女袁某(10岁)至10周岁。
一、什么是家暴子女抚养权
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性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等。家庭暴力的实质是家庭成员间的一种违法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家庭暴力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而且对人的精神伤害也是非常大的,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间性暴力和虐待所致的后果。在一些特定的家庭背景下,家庭成员之间以暴力为基础引发矛盾更为频繁和严重。“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日益引起人们重视。在司法实践中因家庭暴力而导致亲子关系破裂的案件较多。但是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子女抚养权问题却没有进行明确规定,这给法院审理家庭暴力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家暴子女抚养权如何裁判
法官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既不能简单地以双方意见作为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唯一标准,也不能简单地以法律规定作为判断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唯一依据。从我国目前对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演变过程来看,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已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其中家暴子女抚养权属于未成年子女保护当中的特殊类型,这种特殊类型可以通过具体案例予以阐述。家庭成员间的伤害关系是一种普遍存在而不是特例存在的社会关系形式。因家庭成员之间形成了一定的关系纽带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方式而导致一种特殊意义上的人身关系与社会关系状态形成了特定的模式与制度(如传统模式与现代模式)及文化氛围共同构成了社会关系中一种特殊关系网络模式与制度。其形成与发展与传统社会存在明显区别:传统社会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进行社会交往互动;现代社会则是以法律为纽带进行社会交往互动。因此我们对法院如何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这一特殊群体的认定应作进一步阐释与探讨:我们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行使中产生矛盾冲突时应当采取宽容与接纳态度;否则则会损害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为什么在抚养权诉讼中法院往往对父母双方分别判决。
三、家暴子女抚养权归属有哪些注意事项
1、“抚养孩子”一词是指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由父或母直接抚养;由母方抚养的孩子应由母方抚养,父或母探望子女时探望的次数和时间均不得超过一次。离婚后子女由父或母直接抚养的应当听取对方的意见;2、“抚养权”一词是指父母双方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之权利和义务。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行使子女抚养权。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可约定子女抚养方式;子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意愿进行判决。法院判决前夫妻双方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子女协议不成时,可判决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子女;双方协议不成时,可判决由法院根据子女意愿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