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本质是性暴力,如果不离婚,那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离婚则是指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女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呢?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家庭暴力?
1、在一般情况下,可以由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发生。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存在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组织或者个人的申请,裁定禁止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就直接导致了对于发生暴力行为的家庭暴力应该予以司法制裁。
2、家暴造成的伤害,可以要求赔偿。
受害人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数额,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具体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确定。具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即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精神上遭受极大痛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应当受理。由于我国法律对于此类案件没有明确规定不明确,导致不少家庭暴力受害者不知道自己可以起诉离婚,因此有必要对这些案件予以专门规定。此外,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不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一般情况下,可以要求女方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婚姻法》第46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因家庭暴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给予适当帮助。”对于一些存在家庭暴力的,如果情况比较严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抚养费,同时还可以要求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但是这种情况下要承担很大的责任,对于受害人而言就很难了。
4、家暴造成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夫妻有下列重大理由之一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其他重大过错的。上述重大过错即为家庭暴力所致。”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家庭暴力致一方人身损害的情况确实存在,可以认定为其个人所受伤害为重大过错。故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对财产分割部分进行分割。同时,《婚姻法》规定:“离婚时无子女且无夫妻共同财产的,或子女随母方生活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亲(母)方可分得一定数额的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系法律规定的个人赔偿行为时对无过错方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
5、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一方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的期限为六个月,但是法律规定在诉讼期间可以不申请保全。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中,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财产保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在六个月内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中止诉讼的期间,将保全的财产全部或者部分提供给对方。财产保全的措施不得对当事人、子女或者特定亲属的利益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