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严重影响家庭的和睦与幸福,因此会引起离婚的纠纷。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忍受另一方对其进行家庭暴力的事实离婚。那么,在现实生活中,会有哪些家庭暴力事件发生?
1、婚内虐待妻子情节恶劣的。
虐待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但不管虐待的形式是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精神上摧残或折磨妻子还是以性暴力等方式对妻子实施。这些暴力行为不但伤害了妻子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也严重地影响了妻子的身心健康,而且有可能会触犯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情节恶劣的虐待行为不仅给妻子身体上造成严重伤害,也给当地的治安管理造成一定影响。
2、长期家暴的。
家庭暴力有很多种,包括长期殴打、辱骂、恐吓、谩骂、跟踪、骚扰、控制人身自由等。长期家暴的受害一方可能会产生自我怀疑,产生一种对未来生活充满了恐惧。而这种恐惧感使得他的婚姻生活变得越来越不稳定,最终导致婚姻破裂。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3、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具有明显的教育意义。家庭暴力不仅使受害者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也会对家庭成员有一定破坏作用,使他们产生不良态度,甚至形成性格缺陷。在许多情况下,因为受害者没有能力及时保护自己从而成为暴力攻击的目标。有的施暴者直接将施暴对象置于孩子之上,甚至直接打孩子。还有的施暴者经常以“你不听话就不打你”之类的理由对孩子进行体罚,甚至用棍棒打孩子。这样的暴力不仅不能帮助孩子更好地生存成长,反而会对孩子人格的发育造成很大负面影响。
4、经调解无效,法院可准予离婚。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因惧怕家庭暴力而不敢报警。公安机关是家庭暴力案件处理的主渠道。在有公安机关为被害人所做笔录并作出拘留、罚款处理决定的情况下,受害人也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而不是逃避。在法院审理夫妻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过调解,可以使婚姻关系解除,但要注意调解程序是否合法。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可以准予离婚,并宣告离婚判决。如果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并不表示夫妻之间没有感情。
5、家庭暴力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家庭暴力如何认定?“家庭暴力”的概念是比较宽泛,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身体侵害与精神危害两种,分别有以下三种。1、身体侵害:指对身体进行暴力伤害,包括肢体暴力、性虐待。2、精神损害:指精神上的损害。3、财产侵害:指财产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