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有一条是关于男人出轨的处理的,当男人出轨了之后,男人的小三可以去向丈夫进行追讨,但是一般情况下男人都会选择在外面找一些异性朋友保持暧昧关系。这就需要进行一定的了解了。那么,男人出轨怎么办?《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1、家庭暴力被纳入侵权责任范畴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在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基础上,增加了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严重伤害配偶,造成配偶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另一方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依法支持。本条规定是对传统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上的完善。一方面明确规定夫妻共同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损害将承担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夫妻共同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因离婚而消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等方式进行救济。该条规定,将夫妻共同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致损害案件中当事人之间构成了共同侵权行为并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作为离婚损害赔偿之诉的特殊条款,有助于打击侵害家庭暴力犯罪行为。
2、《民法典》规定同居期间一方患重大疾病的,应当在配偶的同意下分担医疗费用
这是一条很大的变化,其实,根据之前的司法实践,只要是同居期间患重大疾病,不管双方是否同意,都不能免除责任,如果同居期间发生了医疗费用,那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需要在配偶的同意下,在另一方的承担责任,这也是目前法律规定中关于责任分担方式的一个最大变化。而这一变化将会直接影响到男女双方关系,男女双方发生婚姻纠纷时会面临着更多的法律风险。所以,男女双方在婚外有了小三之后,一定要及时解决才行。不要等到婚姻走到尽头才后悔莫及。建议可以找一位懂法律且有道德,在法律范围内替自己说话的人请教,帮助自己解决法律问题。因此建议如果你想要解决问题,建议可以找这本《民法典》进行咨询和学习,同时也建议你可以多了解一些婚姻法常识等。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借款合同并出借钱款,婚后又反悔不还的,要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借款合同并出借给他人,婚后反悔不还的,离婚时应当归还借款。《民法典》明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以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借款所负的债务,均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债务仅限于离婚时双方可以共同偿还或者部分共同偿还。同时规定,离婚时没有约定不明确,按照民法典规定仍然有效。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借款或其他形式非法占有另一方财产且挥霍殆尽,那么,此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自己婚前财产了,同时还可以要求其返还财产。
4、夫妻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导致离婚的,原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法定分割规则共同偿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赔偿:(一)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需要继续治疗;(二)一方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三)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开展检查和治疗;(四)一方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五)一方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七)其他导致离婚的情形。但是这里并没有规定有重大疾病就必须离婚,所以如果一方隐瞒了重大疾病也需要离婚,如果不能证明就不能离婚。要证明重大疾病应该先去医院检查,然后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会被认定为不爱对方,是离婚被判给对方或者不愿意离婚。
5、夫妻一方私自与他人同居或者与他人通奸的都是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违反婚姻自由规定,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一方与他人有奸情,有权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明确规定,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奸等行为是指一方与第三者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或者进行不正当性关系。对此,有律师表示《民法典》对于通奸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表明在离婚时是不允许通奸行为了,不允许以此为理由进行离婚。《民法典》中有明确解释说明,在离婚案件时,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是损害赔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或者有重大过失行为所致;(2)双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纠纷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为以后的婚姻立法奠定了基础,但是很多时候婚姻并不是一件美好美满的事情,因此对于夫妻同居或者通奸这样行为也需要进行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