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如果有财产分割的话应该按照协议分割,但是协议不是很明确时候,那可以请专业的律师为你分析。很多家庭中夫妻都会有一方经常对另一方进行殴打、辱骂,导致他们之间感情出现问题。而对方对于自己的这种行为也是感到很愤怒的。那么对方在离婚时对自己进行了家暴该怎么办呢?
1、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离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受害人对原家庭暴力行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和免除原家庭暴力行为对其侵害的责任。
2、请求法院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调查,审查当事人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形。对确实存在家庭暴力情形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和对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以及其他侵害行为;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如对申请人进行精神虐待的,应当责令其赔礼道歉;如对申请人进行身体虐待的,应当责令其停止身体侵害。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律规定最明确的,也是最有效最严厉的家庭暴力行为。如果夫妻双方都遭受家庭暴力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也会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做出裁定。若一方违反该裁定,那么就会构成家暴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申请人应当保留好家暴的相关证据。
这是家暴受害者的最大优势,因为在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往往采取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来伤害受害人。因此在离婚时,受害人应当保存好暴力发生的现场、医院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或验伤证明等相关证据。家庭暴力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当第一时间寻求心理辅导和治疗方法,使自己不受暴力行为的影响。同时,受害人可以在必要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这些都是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但是在实施家暴的过程中,受害人还可以采取拍照或者录音等方式记录自己遭受家暴的过程,这样可以更好地固定证据,如果家暴行为比较严重的话,还可以请求法院判处家暴行为的施暴者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妇女,可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关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裁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申请期限内。
5、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婚姻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是离婚时一方不能忍受的。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不能对家暴进行处理,或者处理了仍不能解决家暴问题时,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要求财产赔偿等事项。受害人可以同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报警回执、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据。受害人在离婚诉讼中要对此予以配合,公安机关将对家暴的事实予以立案,并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人依法给予处理。只有做到上述几点,你才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