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案例越来越多。我国法律中对于家庭暴力一般分为三种情况: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暴力。身体暴力指身体的暴力行为;精神暴力指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伤害、精神伤害行为;经济暴力指行为人实施其家庭成员经常利用其经济力量向其家庭成员或与其保持密切联系之人提供精神支持。经济暴力是指行为人通过对家庭成员进行威胁并对其进行直接或间接经济控制,使其家庭成员不得不为其家庭成员支付经济费用的行为。那么丈夫和妻子有没有家暴行为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有无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伤害、精神伤害和财产损害行为。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性现象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也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婚姻、家庭等民事活动中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制止家庭暴力”、《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基于故意或者过失实施家庭暴力”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等规定。以上就是家庭暴力可以进行婚姻家庭上诉讼吗?
二、判断行为是否构成家暴的标准
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损害,还对受害人的精神和肉体造成了严重损伤。家暴不仅具有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特点,而且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性和家庭危害性。社会危害性极大程度上表现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殊群体所造成的伤害后果。而且其对受害人身心伤害严重程度和后果会持续存在。这使家庭暴力受害者很难通过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得以制止和避免。
三、遇到家庭欺凌怎么办?
在家庭中遭受家暴的受害者,要勇于向施暴者作出坚决的反击。这不仅仅是对施暴者个人尊严的尊重,也意味着受伤害的人尊严的被践踏,他们所受的耻辱无法弥补。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有着明确定义: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法律赋予家庭暴力受害者更多的权利。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根据《婚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和司法解释要求家庭暴力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家庭暴力受害人也可以要求受害人提供必要、及时、适当、充分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受到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