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受害者除了在施暴者对他们的家暴行为后,还会遭受到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双重折磨。所以想要摆脱家暴,首先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那么我们在离婚前应该做哪些准备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院是如何认定的家暴?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可以协议离婚,即由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
1、要做好自我保护,例如:
如果有一方不能忍受另一方的行为,一定要找个能够替自己说好话,有一个“靠山”,最好是亲戚、朋友,或者是熟人。如果不能忍受另一方长期威胁、殴打、骚扰自己。要主动向单位领导、民警寻求帮助,报警。对于已经忍受对方长期家暴行为的受害者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们还可能会因此失去生活中的所有选择与机会(如工作机会、就业单位、社会福利、收入等)。所以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
2、遭遇家暴时,应及时报警,让警方介入并进行取证。
因为家庭暴力一般都是以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为主,并不存在是否是夫妻共同的行为。所以如果警方介入时,警方所作出的认定事实,通常也是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为准。《反家暴法》第26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对实施多次家庭家暴的人,依法从重处罚。”此外,我国婚姻法还规定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归属权,如果一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离婚申请并且在财产分割上也不会有太大的争议。不过为了避免以后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因此在起诉之前,夫妻双方可以先去法院申请调解或者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
3、如果不想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就不要选择离婚。
即使被家暴了,也不要试图改变施暴者的施暴行为,应该积极地向公安机关报案。即使施暴者已经被起诉到法院,受害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依法进行调解的四种方式:(一)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二)调解无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应当在一个月内将有关情况通知男女双方及其子女;(三)男女一方不履行离婚义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证明确无和好可能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四)男女一方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婚姻关系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离婚诉讼中被认定为家庭暴力的家暴当事人,是不能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当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时已形成有效婚姻关系的话,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准予离婚还是判决不准离婚等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