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尤其是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而这些家庭暴力不仅伤害了女性的身体健康,还影响了她们的家庭幸福,对她们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让她们非常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对于她们来说,家庭暴力不仅仅对她们身体有伤害,还会严重影响她们的心理健康,使她们对婚姻失去信心与希望。我国有大量家庭暴力发生在农村地区,尤其是有部分女性在婚后就没有再经历过家庭暴力,因此女性在面对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勇敢寻求法律的帮助。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对家庭成员实施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禁止结婚对象跟踪、骚扰家庭成员或者实施其他家庭暴力;禁止对家庭成员进行殴打或者捆绑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均属家庭暴力;禁止对家庭暴力后重新加害人或者受害人进行骚扰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这一系列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家庭暴力在我国的性质。
一、家庭暴力的成因
家庭暴力是一种以暴力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人身侵害。据调查,我国有40%的妇女曾遭受过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遭受性家庭暴力比例最高。根据有关研究发现,不同类型的家庭暴力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不同,如施暴人心理健康状态有很大差异且受教育程度越高,实施家暴的可能性就越大;施暴人在家庭中往往有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以及生活方式;受过良好教育使施暴人很少会用语言、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真实的情感和诉求等;受过良好教育使施暴人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受过良好教育使施暴人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自己的行为、语言和行动等各方面因素而采取更加有效的行为,等等。其中家暴发生中有许多原因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其中有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传统道德观念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而传统道德也正是导致这些人施暴的重要原因;还有一部分原因可能是由于现实社会中的婚姻制度存在一定缺陷而使得施暴人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另外还有就是由于一些男性认为妻子不能忍受自己的身体和精神上过多的要求而对妻子进行殴打致死、造成妻子死亡后再自杀等情况也会发生家暴情况。
二、家庭暴力的类型及严重程度
我国家庭暴力的类型主要分为身体侵害、精神侵害和性侵害三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用暴力法》第三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婚姻关系中受到暴力侵害或者面临暴力侵害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请求予以保护”。因此,即使受害人遭受了暴力侵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我国法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弱势女性群体的权益。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对受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跟踪、骚扰受害人;禁止编造、传播有关家庭暴力等虚假信息”;禁止对受害人进行殴打或者捆绑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
三、如何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时,首先需要正视它、消除它。让家庭暴力受害者意识到自己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如果不是出于报复目的,就不要随意容忍。在发现家庭暴力时,我们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对方改正违法行为,并且进行一定时期的限制。如果对方仍然继续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话,我们可以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以保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一旦查实实施了家庭暴力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