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生活方式,它让人着迷,它让人怀念。有人说这种生活方式让人痛苦,而有人说它叫家庭暴力,它让人痛苦。然而,对家庭暴力,不管其具体性质是什么,都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家暴容易引起家庭暴力。那么,当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时,其责任是什么?
1、精神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且给他们造成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痛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益,经劝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离婚时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判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及其他各项损失,而是会判决离婚后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赔偿。
2、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是指家庭暴力导致的财产损失,即家庭暴力导致家庭成员离婚时遭受财产损失。在离婚诉讼中,财产损失可能包括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法律没有规定分割的,应由双方共同分割,以保护弱势一方权益。对于婚后财产,如果不存在财产分割纠纷,不能适用财产损害赔偿。
3、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以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由提出离婚,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一方有赌博或者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对上述情形之一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应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此外,对于以暴力方式伤害他人身体等行为也应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一旦查实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并且夫妻双方已经分居满二年且不具有过错,法院将判决准予离婚并给予一定补偿。
4、法律支持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24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有互相扶养、互相帮助等优良传统美德。提倡家庭成员间的互相帮助、爱护、照顾和平等互助。禁止家庭暴力。这就是支持离婚的法律依据。
5、生活困难帮扶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无子女一方或有子女的一方有必要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负担死亡赔偿金等费用的另一方或父母有必要负担丧葬费及其他费用。离婚时,若无子女或不满18周岁的一方应负担子女医疗费、教育费。此外,无劳动能力或无经济来源,且子女患病或年老未能治愈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支付抚养费或探视权,但应考虑其子女与无过错一方或无经济来源一方可能相互照顾。因此,离婚时法院有权对夫妻财产分割及子女教育问题作出裁判:双方各分一半共同财产;男方需承担50%(包含精神损害赔偿);女方需承担10%(包含精神损害赔偿);子女则由女方负担一半(包含精神损害赔偿);子女需支付两人各50%(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以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