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家庭暴力已成为中国家庭的一大公害,在家庭暴力中经常可以看到孩子的身影,那么家暴对孩子有影响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律上家暴行为究竟属于家暴还是犯罪行为?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有下列权利:
①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对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被申请人采取一定措施,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②庇护令:人民法院对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采取保护措施。③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自动撤销或未继续实施的宣告。④协助执行令:人民法院应当协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⑤民事诉讼: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对于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问题,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对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对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猥亵儿童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禁止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救助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抚养、扶养等义务的人实施家庭暴力。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训诫,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的,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告诫书送达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举行庭前会议。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庭审直播等活动。
5、法律后果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受害人可以起诉家暴行为人要求赔偿。对于严重暴力犯罪,如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严重精神损害,法院可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造成被害人轻伤和轻微精神损害等后果的,可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此外,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人还可以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强制报告制度:“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强制报告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强制报告制度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