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在审判中,法官会考虑的因素包括:夫妻双方是否存在虐待、遗弃、非法同居期间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有其他家庭暴力情形。虽然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的案件会涉及到家庭暴力,但这个“家暴”证据的举证难度很大,并且会涉及夫妻间的人身权益。所以在判决离婚过程中,我们要积极搜集一些证据来证明这一点。那么有家暴证据可以一次判离婚吗?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法院是不能直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予以支持的。但如果双方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根据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对夫妻之间的关系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者判处双方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婚内出轨行为
有了婚内出轨的证据,法院就可以认定夫妻间存在婚内出轨行为。婚内出轨行为包括出轨地点、时间等,证据效力一般较高,可以用于一次判离婚,也可以作为单独证据使用。此外,婚外情记录、婚内出轨证据等也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三、家庭暴力行为
对于家庭暴力,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因家庭暴力实际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条规定明确了“因发生家庭暴力导致的夫妻忠诚义务关系被解除”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对于夫妻因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一般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便可获得法院支持。
四、有证据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形
《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七条规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行为包括: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内部发生的经济供养、探望等与婚姻无直接关系的生活礼节活动中遭受到的身体庭成员之间因家庭事务发生口角而引发的伤害事故;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遗弃父母、外祖父母等近亲属,致使被害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其他违反《反家庭暴力法》情况的行为。”所以在夫妻一方实施家暴时,如果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实他实施了家庭暴力并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话,法院是可以判决夫妻二人离婚的。
五、关于感情破裂的说法
夫妻感情破裂,这种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离婚都是自愿的,不存在任何不利于夫妻感情的因素。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非法院有特殊理由,对于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或者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法院都不予准许。所以说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当然如果出现极端的情况,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