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婚姻中,经常会发生家暴的情况,家暴一般都是双方家庭都有家暴行为,并且家庭暴力会直接导致离婚。那么在婚姻中遇到家暴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怎样才能让家暴的人受到法律公正的制裁呢?要怎么去取证呢?
一、收集家暴证据
对夫妻双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在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认为原、被告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上述裁定。人民法院受理家庭暴力投诉、举报、申诉、控告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
二、起诉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在判决书下达后,两个月内做出判决。如果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且经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要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诉讼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或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诉讼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准予离婚。但对于双方没有离婚请求或双方共同生活已满一年,因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维持婚姻关系的情况下,法院也不准予离婚。即使双方没有离婚请求或彼此之间已经和好,如果因家庭暴力导致感情破裂的话,法院一般也不会准予离婚。
三、离婚协议
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的处理意见。同时,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调解或者起诉仍然不能解决纠纷,夫妻双方仍有可能会继续遭受家庭暴力。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了相应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一方确有重婚、有家庭暴力等严重过错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四、诉讼保全
婚姻诉讼保全主要适用于人民法院在家庭暴力纠纷案件中,因被告一方有可能因家庭暴力而遭受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法院对可能因家庭暴力遭受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被告可以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二款的规定,诉讼保全应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2日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后,当事人因不履行法定义务而遭受严重损失或者其他重大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