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男方离婚后,与前妻的孩子归男方抚养,男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年多后,双方发生纠纷,在法庭上,男方主张自己的孩子被前妻打了,要求法院支持抚养费请求。日前,经法院审理,确认双方的孩子都属于双方共同的未成年子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抚养权人。对于本案中男方提出孩子被前妻打了的诉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对于精神上受到损害而无法进行鉴定而抚养一方又因抚养费等费用无法负担而生活困难的一方来说,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案件中法院亦可结合孩子日常的生活状况和受教育程度等实际情况酌情判决具体抚养权归属或者份额。
案例1
“离婚后我的孩子被前妻打了,该怎么办?”“我的孩子现在三岁半了,一直由前妻抚养;现在离婚了,孩子就归我抚养。你说什么时候给我抚养费?”一年多前,阿刚与前妻王梅(化名)在法院协议离婚。离婚后两人只有几个月的时间,阿刚便开始着手准备要小孩,而王梅则外出务工无法照顾子女。半年后,两人因为小孩出生日期、跟随谁生活等问题产生纠纷。对此,王梅主张:自己对这段婚姻不满意后与其离婚并重新开始生活;希望抚养权归她,这样就能省去孩子的抚养费等费用;不希望孩子跟着自己的后父生活;对方已对她实施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