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从目前研究来看,家庭暴力发生原因复杂,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人际社会性特点;家庭暴力具有多样性,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侵害行为较多;家庭暴力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相对较少;家庭暴力与性暴力并列为我国三大危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问题之一等。家庭暴力不仅危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还会对儿童以及老年人造成严重危害。
1.施暴者实施暴力,以伤害受害者为主要手段
家庭暴力一般以身体行为为主以及暴力行为与殴打行为并存。对身体暴力行为主要表现为殴打、捆绑等方式侵害身体及其功能;对精神暴力行为主要表现为暴力行为与辱骂、恐吓以及暴力威胁行为并存。其中有很多案例被证实家庭暴力发生时会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导致其身体功能受损、精神失常甚至死亡。而对于暴力行为与身体暴力相结合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语言侵害、精神折磨和精神虐待。施暴者如果使用暴力行为造成受害者严重精神损伤,可能构成“家庭暴力”罪、虐待罪以及故意伤害罪。
2.受害妇女长期遭受摧残,易患精神疾病
施暴者常以暴力手段强迫妇女与其长期生活在一起,而这些妇女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容易患精神疾病、自杀未遂等精神疾病,给受害妇女家庭造成严重伤害。据统计,我国有近300万妇女被家暴。而且家庭暴力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可弥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尤其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有的受害妇女会因长期遭受暴力而失去理智、甚至在遭受暴力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引发一系列精神疾病。
3.受暴者长期遭受不公正待遇,导致家庭不稳定
家庭暴力是基于双方的暴力冲突和暴力冲动而造成的,长期的家暴行为会导致双方形成家庭暴力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是许多家庭暴力行为都没有得到相应法律规定来制止。例如有些女性在遭受家暴后寻求警察帮助却常常遭到推诿和欺骗,这使得施暴者认为妇女和孩子受到了家暴就应该向警察求助,而不是向法院寻求保护和救济,这也造成了大量婚姻和亲子关系破裂、家庭不稳定。此外,有些男性不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和女方的人身安全。
4.施暴者的配偶会成为加害人的帮凶,影响家庭和谐关系
在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是一个有“文化”传统的领域,并不像传统观念所认为的那样只是“打人”,但由于法律问题,在一些人看来家暴就是打老婆而非打孩子。因此,许多施暴者与其妻子往往选择将自己的行为隐藏起来。许多施暴者和妻子之所以选择隐忍,是因为他们深知家庭暴力只会对子女带来伤害。但许多家长却在发现施暴的妻子之后选择了沉默不说话,最终在家庭暴力这个社会问题上,导致了夫妻双方都陷入苦闷而无处发泄。
5.受到暴力威胁的受害者有可能选择自杀
有研究发现,在有可能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受害者中,有10%会选择自杀,这说明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当代年轻人自杀率最高的因素之一。而自杀也成为了一个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很多家庭的暴力行为都伴随着“家暴”的出现,如有家庭成员经常对受害人进行语言、身体方面的威胁;部分暴力的施暴会对受害者的精神造成很大的伤害;暴力的持续时间长以及家暴严重地影响着受害人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有些人甚至因此自杀身亡。另一方面,有数据显示,大多数受家暴困扰的人自杀事件以自杀者居多;受家暴困扰的人中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在经历过家庭暴力后难以摆脱。调查结果显示:遭受家庭暴力后自杀的情况在年轻男性中更为普遍;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受访人群中67.8%患有自杀倾向;受家暴影响很大的男性中44.6%患有严重抑郁症,且抑郁情绪越强烈受家暴影响越严重;受家暴后自杀的女性中76.4%表示他们曾受到过经济暴力带来到生活、精神、情感等方面的极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