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新能源指标价格明细表
闲置新能源指标,是指已获得或正在申请的新能源汽车号牌,但尚未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的车辆。目前我市共有8个新能源号牌发放网点(其中:市直4家,县区5家),具体分布如下:
1. 市车管所服务大厅
2. 交警支队业务大厅
3. 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
4. 邮政代办点
5. 汽车租赁公司
6. 二手车市场
7. 保险公司、银行等机构
8. 政务中心窗口
一、新购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及残疾人专用电动车,车主凭有效身份证件、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明到就近的发放网点办理注册登记,领取临时行驶证。对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场免费核发正式号牌;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资料。二、"老年代步"车型由各县区公安分局组织查验,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三、对群众申领的普通三轮摩托车、四轮低速货车和燃油助力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对非法上路行驶的三轮摩托、四轮的低速货车和燃油助力车的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将依法予以处罚。四、对于购买使用超过3年的非个人用户购买使用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在用纯电动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不得再给予补贴,并取消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五、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六、本公告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2023年12月31日止。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