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牌照发生纠纷的
北京租牌照发生纠纷的
1、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因权利义务约定不明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2、对于出租人来讲,应尽可能详细地列明出租方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如:租赁物使用权的期限、范围;对租赁物的维修和养护责任;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或装修的责任等。同时,也应明确其承担的相关义务,如:不得将租赁物转让他人使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用途、损坏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等。
3、对于承租人来讲,应在合同中明确自己享有的一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有关该房屋的权属证明、使用权证明、房屋平面图、面积表、家具清单、视听资料等文件材料;有优先购买权,即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时,也应对自己的一些主要义务加以明确规定,例如按时支付租金、爱护房屋、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等。
4、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若确实难以取得书面的,则应当采取其他足以保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书面形式。
5、为防止日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议双方当事人最好就相关事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样,一方面可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交易更加便捷高效。
6、如果存在转租行为,则一定要与上一承租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7、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经所有人同意转让财产是无效行为。因此,即使您想将房产进行转租,也必须征得前业主(即房东)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违约。
8、如果您的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那么您是不能够继续对外进行租房子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把房子用于对外租房子的话,那么就构成了"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