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牌闲置出租流程
一、北京京牌租赁手续办理
1. 租赁双方需持相关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
(1)《机动车变更、转移及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来历证明,包括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完税凭证、保险单、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
(4)涉及原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投保信息表和保单正本;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加盖海关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仲裁机构仲裁过的调解书,以及相应的完税凭证、保险单、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注销可恢复牌照的说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需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环保定期检测报告、交强险承保公司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
2.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填写并递交《受托人代为申请审批表》。
3. 车管所在受理业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符合规定的材料转至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批准发放号牌的,制作发放行驶证、号牌和登记证书,在行驶证上签注已予许可的事项,在号牌号码等信息项中签注已经过相应程序审查的情形。对不予发放号牌的,向申请人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二、北京京牌子出租流程:
1. 承租人需要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由承租方负责保管。停车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2. 承租人需要提前联系好租户,约定好时间、地点,确定好租金。
3. 承租方将合同、协议、租金等相关资料交与出租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然后交付给出租方。
4. 出租方向承租人交付钥匙时必须检查是否完好无缺,如发现钥匙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告知承租人更换新钥匙。
5. 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则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