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出租油牌
2022年9月1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出租汽车专用号牌式样的通告,自9月15日起施行。
通告规定,为规范本市出租车行业经营服务行为,提升首都文明形象和城市品位,结合我市实际需要,决定调整出租车专用号牌样式。
新规实施前已经领取的专用号牌可以继续使用,有效期至2025年底;新规实施后领取的专用号牌,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启用,有效期限至2026年年底。
新政还明确,已办理车辆登记、检验手续并悬挂原普通燃油车号的车辆,可继续使用原普通燃油车牌(蓝绿底色),但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到市交管局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申请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依法取得或者超出许可事项范围的,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按规定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对不按照规定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车辆的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高音广播喇叭等固定设施,影响安全视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规定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