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北京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轮候配置规则》的通知。
新政主要调整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纯电动小客车、混合动力小轿车和燃料电池小轿车)配置指标按照《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的生产准入规定》(京经信法〔2017〕4号)进行管理。
二、自2020年10月26日起,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配置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应完成相关车辆销售、登记及日常使用等环节的工作。未按规定完成的,将暂停其申请资格。
三、已通过审核取得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配置指标的个人或单位应当于每年度终了前,登录指定网站查询上一年的配额使用情况,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续工作。
四、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为申请人办理车辆登记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予以确认。对于因政策调整造成的影响,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五、市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数据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数据平台),实现对各类数据的归集、存储和分析利用。各有关部门、各区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向数据平台推送相关信息。
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北京市示范应用的纯电动和小型混合动力小型机动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定》《北京市示范应用的燃料电池小型机动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定》
附件:
1、北京地区个人购买和使用纯电动车、混动车的补贴标准! 2、京牌摇号中签率再创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