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个车指标,每月能省几千块钱。
在北京,小客车摇号、竞拍和出租等行为都是合法合规的,但很多人因为摇号中签率太低,而不得不选择出租自己的指标。
近日,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银保监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租赁型小客车指标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含新能源车)因故闲置半年以上且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申请配置一定额度的租赁型小客车指标。
据了解,《通知》所称"闲置"是指:已使用但不产生实际效益或依法应当无偿使用的状态。具体包括:购买车辆后长期不开、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等情形;因住所迁出本市等原因离开本市,连续3个自然月以上未使用且不具有更新价值的情形。
此外,《通知》明确指出,不得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间接或直接参与租赁型小汽车指标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办法》《非首都功能核心区优化提升方案(2022—2035年)》,个人名下在京登记的小客车,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用于出租。《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20〕2号)规定,鼓励个人将名下自有住房用于对外短时、临时停车经营。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北京只针对个人名下的京牌车辆开放了这项业务。对于单位性质的企业、机关团体组织、事业单位以及驻京部队等单位,则不能以这种方式进行租车。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承租人需要长期使用该辆租赁车型,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如果承租人违反约定不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将会被取消资格并收回相应权益。同时,在同等情况下,承租人有权优先获得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区政府建立本辖区共享共用机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引导辖区内相关主体有序开展共享用车服务。各区政府应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区域内不同类型市场主体之间实现信息互换、资源共享、规则互认、利益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