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实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等作出相应规定。
北京作为全国首例,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与车辆年度审验、驾驶员资格审核挂钩,同时纳入企业及个人信用记录。
2023年起,北京将建立统一的出租汽车服务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行业监管的全覆盖。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出租车存在议价拒载、故意绕道、甩客宰客、违规使用假证、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系安全带、吸烟、乱鸣笛、车容车貌差、未按照规定随附运营资质证件、伪造或变造相关材料、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行为;部分网约车也存在上述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首都道路运输市场环境,保障乘客安全出行,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市交通委(以下简称市交通委)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以下六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从事巡游揽活经营活动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及其委托的巡游揽活人员,利用软件、设备或者人工方式发布虚假信息招揽旅客,诱骗他人进行线下交易;以低于成本价格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侵害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提供巡游揽活服务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及其委托的巡游揽活的从业人员;以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服务的从业人员。
三是非法客运、异地经营的网约车载客人员。
四是非法营运的网约车内人员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周边区域拉客、站街扰序、强行拼座、倒卖车票、兜售物品、散发宣传品、乞讨卖艺、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五是在机场、铁路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客运站、旅游景点景区、高速公路收费广场等公共场所滞留候客的巡游车和网约车。
六是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针对以上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各区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查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积极举报投诉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