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京牌转让协议有效吗?

北京个人京牌转让协议有效吗?
发布人:
呆呆
手机号码:
132456
微信号:
132456
商户介绍: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详细介绍

北京个人京牌转让协议有效吗?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李某与北京小刘签订《京牌购买协议》,约定由小刘向李某转让其名下京牌,转让价格为15万元。后双方未实际履行该协议。同年5月,北京市交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李某违反了《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并收回京牌的处罚。2019年2月,北京市交管部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处罚决定。现小刘提起本案行政诉讼,认为原行政处罚行为违法,要求撤销该处罚行为。

争议焦点:

一、关于涉案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问题。

二、关于涉案合同效力及解除问题。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营运小型汽车进行登记时,应当查验车主身份证件。本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个人不得办理营业性客运车辆或者货运车辆的变更事项。因此,个人不能办理在京牌照的过户手续。同时,《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三)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四)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可见,只有具有相应资质的二手车交易机构才能从事二手车的转移登记业务。而本案中,李某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系二手车交易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受托人,故其对上述事实并无异议。据此,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公安机关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为一般程序处理,即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质证意见均不予采纳。同时,鉴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经依法对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理,且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得到了保护,故对于当事人主张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主张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虽然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瑕疵之处,但考虑到该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刑事追责的程度,且当事人亦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完成了调查取证等工作,最终做出了一审判决,故对此予以维持。综上所述,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无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律师点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不能办理在京牌照过户手续。《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了"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出租或者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本市核发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因此,如果未经批准,私自将所持北京本地号牌的私家车进行转出、过户等操作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免责声明

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北京个人京牌转让协议有效吗?】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由的会员【呆呆】提供,由呆呆网会员【呆呆】自行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本平台(本网站)仅提供展示服务,请谨慎交易,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本网页可以浏览【呆呆】有关的信息/图片/价格等及提供【呆呆】的商家公司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

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您致电156-7830-2244,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呆呆网的关注与支持!

24小时服务热线

132456

(已有59667通话成功)

微信服务号

132456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