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主体
1、甲方(出租方):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
2、乙方(承租方):王先生,住址:北京市丰台区,身份证号:。
3、丙方(担保人):北京某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号。
4、丁方:(见证人)刘某,住址:河北省保定市。
二、合同标的
甲方将京牌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1年。月租车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整。租金由甲方的账户支付到乙方的指定银行账户中。每月15日结账。
三、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车辆出租合同》。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则按下列第几条处理? 3、在租赁期间,如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予以赔付。 4、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终止租赁并收回该车辆,同时不退还租金和押金; 5、如果在租赁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则视为违约,应向乙方退还已收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6、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约时,双方均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延期履约或解除合同。 7、自签署《车辆出租合同》起至还清全部车款止,甲方向承租人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撤销、解除、转让或提前终止协议。 9、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重大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正常履行协议义务时,应及时告知对方并友好协商解决。 10、当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时,应在30天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与责任自负。 1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特别提示
(1)请务必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也认真阅读。一旦签字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所有涉及大额金钱交易、重要文件签署、房产登记、公司设立等重要活动都需要进行实名登记。(3)为了您的人身安全,建议办理一张信用卡作为资金周转之用。(4)请您仔细检查您的个人资料是否属实无误,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