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了,名下京牌车怎么办理?
公司破产、注销、被吊销等情形下,原公司的机动车(包括京牌车)如何处理呢?今天,小编就带您了解相关内容。
1、公司注销后,其名下车辆如何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许可。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标志。
因此,如果公司已经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号牌和检验合格标志,且该车的使用年限不超过五年,则该公司可以凭有效证件到交管部门申领临牌上路行驶。若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未办理过户、转籍、变更登记或迁出本市的,车辆可继续使用。
3、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导致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车主需持相关材料及证明到相关部门申请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4、对于法院查封的车子,在解封之前不能上路。
5、对于法院扣押的车子是不能过户也不能转籍的,但是车子本身还是你的。所以只要没有解除查封,车子还是可以开的。但一旦解封之后就要按照正常程序去进行操作了,否则就属于违法驾驶。
6、对于法院拍卖的财产,买受人应该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原车牌号码证明材料、竞买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新车上户业务,同时将原车牌号码清除。
7、关于北京小客车指标有效期问题,《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购买、更换、赠予等方式获得的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其他指标的有效期为8年,自指标初次配置之日起计算,逾期未使用的,系统自动取消。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在政策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出租或者抵押所取得的增量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用户之间以及个人与单位用户间转让、出租或者抵押所取得的增量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无效。
综上所述,如果您有在京牌的京B、冀F、蒙A、晋A等车型,那么请务必及时联系当地交管部门咨询具体解决办法,以免影响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