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京牌,处罚200元。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每辆出租汽车(不含电动出租车)最多只能配备3张运营证和1张副卡。同时,《北京小客车辆牌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没有获得相关资质,是不能在北京从事网约车的。而目前市面上常见的"黑车",大多是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所以,对于这些车辆进行打击是理所当然的事。
但问题在于,如果已经获得了相关的运营资格,却依然使用非法运营的京牌来拉活,这又该如何处理呢?
其实,在今年4月份,交通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四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违反本意见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对非法营运车辆的认定标准及处罚方式。
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违规使用京牌照"呢?我们不妨来看一看。
第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已注册登记的巡游车、网约车载客超过15人的应当更换为纯电驱动等新能源车型或者更新淘汰老旧车型。也就是说,如果一辆燃油巡游车和一辆纯电动车同时上路行驶,那肯定是要被罚款的。同样道理,如果一辆巡游车和另一辆纯电车同时上路行驶的话,也肯定是会挨罚。
第二,擅自改变车辆外观标识、发动机号、车架号码、颜色和车身结构以及安装、拆除计价器、空车灯、应急报警装置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技术数据的。第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租借道路运输证的。第四,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第五,不按要求参加综合性能检测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继续运行的。第六,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仍继续运行的。第七,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第八,未经批准擅自暂停、终止服务的。第九,超出许可范围提供服务的。第十,利用互联网发布、传播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信息的。第十一,泄露乘客的个人信息、个人隐私和其他资料的。第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以上12种情形都会被认定为违规使用京牌照,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当然,"黑车"车主们也可以选择主动去相关部门接受处理,比如缴纳罚款、消除违法状态等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现在执法部门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非常大,所以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出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