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某与刘某于2012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16年8月,刘某因琐事对李某某实施家暴。经鉴定,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同年10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赔偿李某某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后该案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侦查。2022年1月底,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未遂、强制侮辱妇女罪将其刑事拘留。2021年底,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首先,从双方的矛盾纠纷来看。自2016年起,刘某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暴力手段殴打妻子。虽然每次事后都进行了诚恳的道歉和赔偿,但是并没有悔改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