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岁以上的小孩离婚怎么判?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准予离婚,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判决,并依法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能跟随父亲生活的,或者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对于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意见,应当尊重他们的意愿,但以下情况除外:
(1)原配偶再婚的;
(2)后配偶无过错且同意与其一起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