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往往都会签订一份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是,很多夫妻离婚时却忽略了这份协议。
其实,如果双方能够将婚前财产约定写入离婚协议书,那么对于将来分割婚内财产是非常有帮助的,甚至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约定?
所谓"婚前财产约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为了明确和巩固各自的权利,而就各自婚前所有的财产所作的处分。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可以自愿协商处理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的财产权益;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由此可知,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对婚前的个人特有物品以及一方个人的生活用品进行约定的行为。因此,只要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下,就可以达成关于个人特有物或者一方生活用品归属的书面协议。
二、哪些情形下,需要签署"婚前财产约定书"?
1.男女双方已经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的;2. 男女双方的收入差距较大,且没有能力承担婚后家庭责任;3. 男女双方的年龄相差不大,并且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4. 一方拥有大量个人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