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第三者插足的现象屡见不鲜。
那么,当婚姻关系遭遇第三者时,原配一方能否将第三者告上法庭呢?
答案是肯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办法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第三者的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的破裂、离婚的,那么作为受害者的一方是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是,这种损害赔偿必须是在双方已经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举证情况来确认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高度可能"。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原配可以起诉的前提条件是:一是要证明配偶出轨的事实,二是要证明配偶出轨是"因为第三方的原因";三是要证明对方有过错。
下面,笔者结合判例,为大家介绍几个关于把第三者告上法庭的具体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