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后,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就不再是夫妻关系。在离婚时,离婚双方享有的财产是根据双方离婚时实际支付的抚养费数额确定,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平均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可以对另一方进行请求分割,也可以向人民**提**讼。离婚协议约定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不动产或用于生活活动的资金等,离婚时应共同偿还对方相应贷款及利息,但另一方有协助对方共同还贷或承担其他义务的除外。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参与**、吸毒等非法活动,破坏夫妻共同生活,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另一方均有权请求**判决离婚或另行分割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考虑配偶的出资情况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情况。另一方应协助另一方及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债务。
1、夫妻共同出资,另一方无权处分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归房屋登记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财产。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未出售、出租或者抵押。此时,作为出资人的夫妻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出资款及利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就夫妻共同财产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除外。
2、夫妻离婚公司的处理
夫妻离婚后,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经常探视对方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增加一家公司以便照顾对方的生活。但不能超出该公司成立或存续的期限,否则该公司无效或解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司以货币估价并经评估作价后发行股票、债券、支付现金或者购买其他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陪股股份共计三百五十万股为条件开业。设立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登记。如果公司成立后经营业务出现了困难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为投资人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则由股东会议决议变更公司章程中有关该企业注销事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净资产账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手续;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自该企业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提交净资产账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手续”以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发起人或者股东应当自章程修正案生效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向工商机关申报并缴纳有限公司出资额”。可见,当事人有权选择在离婚时选择一家离婚公司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履行出资义务。
3、公司的债务
一般情况下,公司和员工个人财产、公司的债务,在离婚时应一并处理。但公司和员工个人财产在婚前以及婚后就有相互关联,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住房、装修等的投资行为也属于婚后所得,离婚时夫妻可分割该部分投资收益。同时,应注意与投资收益相区分的是,投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公司的收益属于公司的债务。另外,因配偶对公司负债行为的举证责任在配偶一方有,如:公司未对外借款、债务发生在婚前等情况可推定配偶未出资未用于公司活动的法律后果等。对于公司债务,离婚后配偶并未实际参与决策、未对公司运营负有实际控制义务、未有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配偶担保等情况均应由配偶承担连带责任义务但应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得到保护。此外,离婚协议应对债务承担、分配问题等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