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离婚抚养权如何争取,离婚后3个月,孩子判给谁?
对于很多夫妻来说,婚姻的结束就意味着家庭的破裂,孩子的抚养权也成为了一个难题。那么,在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孩子会判给哪一方呢?
一、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所以,即使夫妻之间离婚了,但仍然可以共同养育孩子。但是,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比如夫妻双方协议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变更子女的归属权的。
二、哪些情况可以变更孩子的归属?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如果男方或女方的经济条件比较好,能够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则可以考虑将孩子归自己所有。当然,这种情形下,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才能最终确定。
(二)继父母的探望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