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的分配是夫妻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通常来说,离婚后财产的分配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夫妻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首先,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离婚后财产分配之前就应该将财产进行协商处理,而不是直接进行财产分配。而协议处理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对财产的数额进行约定;如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1、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共同所有。夫妻共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有约定的部分可以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部分也是可以按照法律进行处理的。因此在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的法律规定也是有所不同的;但在判决时则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由于离婚时分割的都是共同财产,所以在计算补偿的数额时应尽量按共同财产的比例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应负担的义务多的或承担义务少的一方,应当适当补偿对方。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条规定并非是一概而论的,而是具有一定的特点的。比如婚前婚后均承担抚养子女等义务的一方可获得经济补偿:比如双方都有赡养父母等义务的一方可获得经济补偿;比如一方在怀孕时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所付出的努力可获得经济补偿;比如一方因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离婚时可获得经济补偿等。当然,也不能将此界定为只对一方经济付出较多义务而适用补偿条款。因此从法律效果来看应尽量适用补偿条款而不是单独适用补偿条款。
3、一方婚前或婚后所取得的财产,无论是否用于生活,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婚后未还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由债务人继续履行,也可以请求双方平均分配债务。有法定事由需要共同偿还的,另一方可以不同意偿还;一方偿还后有权向对方追偿。有法定或约定的由一方所有的财产,婚后所负债务与婚后所得共同财产一并分割。这里的共同财产指共同生活中产生的个人合法收入及其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一方婚前的所得房产及收入系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前为夫妻一方的生活支付的必要费用等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除属于个人财产外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或婚后为家庭购置财产并实际所负债务并由一方个人承担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婚前或婚后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而支付的抚养费以及赡养义务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或婚后一方享有自主管理权的房屋等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是指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婚前或婚后取得的物品。